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搜索
查看: 653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收起左侧

[转帖] 男子两次抢劫中学生17元 获刑4年罚金五千

[复制链接]

管理员 - 管理勋章原创版主 - 原创版主

 成长值: 36070

灰铜v1_05绿金v1_01灰金v1_05绿银v1_01绿铜v3_05绿银v3_05红铜v1_05紫银v2_05
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5-8-22 13:32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河南太康县男子何某某在连续两次对3名在校中学生实施暴力抢劫后,虽仅获赃款17元,但仍未能逃脱审判机关的依法判决。记者21日从太康县法院了解到,因犯抢劫罪,何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

  法院经审理查明,2012年10月24日17时许,被告人何某某伙同李某某(已判刑)在太康县某中学一男生宿舍内,对该校学生王某实施殴打后,抢劫王某现金10元。后何某某、李某某又将该校学生王某某、路某某叫至校外树林中,以言语威胁、脚踹的方式抢劫路某某和王某某现金共计7元,并对王某某、路某某实施殴打。2014年11月,何某某归案。

  太康县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伙同李某某等人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钱财,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,且系共同犯罪。为打击犯罪,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插件设计:zasq.net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 ( Q群816270601 )

GMT+8, 2024-11-28 07:41 , Processed in 2.266478 second(s), 46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