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在昨天,热搜上突然有了杨幂的姓名,热搜榜上写着【杨幂胜诉】,打开一看,发现是当初闹得沸沸扬扬的关于杨幂是否捐赠给盲童的案子。 当时李萌表示杨幂没有兑现捐赠承诺,于是告杨幂侵犯名誉权。如今在最新的判决书上,法院驳回了李萌的诉讼请求。 有了这份判决书,杨幂的粉丝既开心又感动,为杨幂洗脱“诺而不捐”的黑历史奔走相告,同时还替杨幂觉得委屈,觉得她当初遭到了全网黑。 然而,杨幂真的是清清白白吗?我们不妨将这件事分成两个部分来看。 在电影《我是证人》的发布会上,杨幂承诺捐赠的包括盲人手杖和盲人打字机。 先来看盲人手杖的捐赠。在2015年“白手杖”全国助盲公益活动启动仪式上,杨幂被授予“全国青年助盲大使”,原因是她向盲童捐赠了盲人手杖。 在判决书上,法院也证明了杨幂方向李萌打过去两次款项,一次是六万,用于120辆轮椅捐赠;一次是五万六,用于200根盲人手杖。 所以在捐赠盲人手杖这件事上,杨幂确实没有“诺而不捐”。 再来看盲人打字机的捐赠。为了宣传《我是证人》,当初李萌提出要以杨幂的名义向盲童捐赠50台盲人打字机,杨幂方也同意了。也就是说,在盲人打字机的捐赠上,杨幂付出的只是一个名字,款项并不需要由杨幂来出。 谁能想到,杨幂出了个名字做慈善之后,就再也没有监督对方的款项是否落实,后来盲童等了两年都没有等来盲人打字机,才有了杨幂“诺而不捐”的事件发生。 最败好感的是,当初杨幂工作室控制舆论时,并不是第一时间兑现承诺完成捐赠,而是要求学校先发微博给杨幂澄清。对于这一点,很多网友都觉得杨幂及其团队的态度都很有问题。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,在众多主流媒体的跟踪报道以及舆论的监督下,杨幂方最终选择自掏腰包完成了本不需要自己出钱的50台盲人打字机的捐赠。 而这一点,也在判决书上有所体现,不过判决书上的措辞是“现已实际完成其在成都发布会上承诺的捐赠工作”,也就是说经过了补捐,盲人手杖和盲人打字机都完成捐赠了。 最后归纳一下,杨幂当初承诺捐赠的有两样东西,一样是价值5.6万的盲人手杖,这部分确实已经落实捐赠了。另一样是价值54.4万的盲人打字机,杨幂当初以为李萌用她的名义捐了,没想到并没有捐,后来上新闻之后,杨幂方才出钱补捐。 因此,杨幂粉丝奔走相告杨幂终于沉冤得雪,未免有些自欺欺人了。 最后奉劝各位高薪的明星们,做慈善还是多些真心,少些套路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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